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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 114年1月1日上路

  為達到源頭減量,環境部宣布自114年1月1日起,旅宿業及從事住宿服務之行業不得提供容量小於180毫升的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;限制使用對象不得於營業場所陳列個人衛生用品供消費者自取用,但民眾若有需求仍可向櫃台免費索取或購買,業者免費提供及收費販售並不違規,另其附屬設備、服務設施、客房以外之經營設施陳列者,不在此限。

 苗栗縣環保局自114年1月起,已稽查33家民宿業及18家旅館業,共計51家,均符合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規定。環保局邀請民眾隨手做環保,除自備盥洗用品入住旅店外,還可以自備裝水容器、不使用免洗衣物、多搭乘大眾運輸、支持在地產品等都是響應淨零綠生活的好方式,或是選擇環保標章旅館、環保旅店(苗栗縣共計3家環保標章旅館、102家環保旅店)住宿,藉由實際行動支持更多旅宿業者響應環保。

 環保局局長陳華盛表示,透過減少一次性旅宿用品消費及服務,可以有效減少廢棄物產生,呼籲民眾「以大代小」,並「鼓勵自備」,來達到觀光娛樂及環保兼具的永續旅遊,讓大家共同響應全民綠生活,為環境盡一分心力。

一次性旅塑用品管制宣導文宣.jpg大圖片